“爹爹小時候啊,其實和叔叔一樣都是目不識丁的莊戶小伙兒,不同的是,他從小就好學,那時候我們村有個總也考不上秀才的老童生,沒事兒愛教小孩子們認認字,我爹每次都湊上去學一點兒,久而久之就認識不少字。
到了二十來歲,有一年冬日農閑,進山捕獵時,爹爹無意間救了一個采藥的老大夫。
那老大夫聞得爹爹識字,就送了一本手札給他以謝救命之恩。爹爹也正是憑著這本手札,棄農從醫,做了赤腳大夫。”
聽了趙錦兒的話,秦慕修翻開那本手札。
整本翻完,發現手札記錄得很亂,字跡還潦草,很多手繪草藥也畫得不甚傳神,若非有一定岐黃功底的人,恐怕很難看明白。
除了少數幾個藥方淺顯易懂且記錄完全,大部分倒像是草稿或者隨筆。
而趙錦兒給他治療肺喘的的方子,便是這幾個記錄清晰的藥方之一。
隨手一個藥方,能把秦慕修身上纏.綿十多年的肺病連.根摘除,其醫術可見一斑!
趙正就在這時也開口道:
“錦兒說的這事我有印象,那老大夫摔斷腿,在咱家足足歇了兩三個月才走呢,走的時候,腿倒是完全好了。那年,大哥十九歲,我才十三歲。
老大夫走后,大哥整日價把自己關在屋里,研究那個什么小冊子,第二年春天,就做赤腳大夫行醫治病了。”
“那岳父后來可與那老大夫再往來過呢?”秦慕修問道。
趙正搖頭,“這我就不知道了,不過大哥二十一歲那年,離家足足一年多都沒回過,回來的時候,身邊便有了嫂子,嫂子那時候已經有了身孕,只可惜,生下錦兒沒兩天就斷了氣。”
難得聽到爹娘的往事,趙錦兒一時有些癡癡地。
秦慕修卻理清了一些陳年久遠的關系:
岳父救下的老大夫,很有可能是個不入世的神醫。
為了報答岳父救命之恩,將自己親手記錄的手札送給了岳父。
奈何他的記錄實在晦澀難懂,岳父只領略到一點皮毛,所以一輩子只做了個寂寂無名的赤腳大夫。
至于這老大夫,是什么人呢?
岳父離家的那一年多,有去拜訪過老大夫嗎?
這些珍貴的醫書,是他給岳父的嗎?
趙錦兒哪里知道,自家相公不過是聽叔叔討個古,腦袋里的弦已經撥動得亂顫。
“我煮晚飯去了。”
“嗯。”
秦慕修繼續翻著那些醫書,試圖找到一點蛛絲馬跡。
可惜,除了那本手札,其他醫書都是古印本,并不是手寫的。
沒什么線索。
秦慕修便放棄了。
趙錦兒很快做好晚飯,咸味兒的野菜粥,加了小半碗肉末調味。
咸香混著肉香,鍋蓋一掀,整個屋子都是。
柱子快饞哭了,“晚上又有肉吃嗎?”
趙正拍拍他的頭,“這孩子,怎么總想著肉。”
說完,自己也咽了一口口水。
趙錦兒笑道,“過年嘛,誰不想吃點好的。”
晚上,趙錦兒把她當姑娘時的“閨房”仔仔細細的收拾了一下,跟秦慕修歇下了。
第二天天沒亮就爬起來,把趙正父子倆身上的衣服換下來洗了,屋子里里外外打掃了,昨日買回來的肉全部燒好,分成幾碗放在櫥柜里,最后劈了點柴堆在院子里,還叫秦慕修把帶來的春聯也給貼上,直忙到下午,才和秦慕修往小崗村回了。
“修,我們從鎮上過一下吧,我想去買點便宜的草紙。”
“作甚?”
“練字啊。家里的紙都是好紙,給我練字太浪費。”
秦慕修見她一臉認真,笑道,“認真要開始習學?”
“當然!”趙錦兒揚著小臉,“不認字,那些醫書我怎么看得懂?”
“那我每天教你十個大字,每個大字寫十遍,不可偷懶。”
“誰偷懶誰是小狗!”
趙錦兒認真的小樣兒實在惹人憐愛,秦慕修忍不住刮了刮她細膩的鼻頭。
“好啊,你哪天要是偷懶了,我非要你學兩聲狗叫聽聽。”
“我才不會!”
說笑間,趙錦兒突然看到不遠處一個熟悉的身影,“咦,那不是詩詩嗎?”
秦慕修聞言,回頭一看。
果見章詩詩和秦二云往一家客棧走進去。
“奇怪,二姑怎么帶著詩詩去住客棧?是房子還沒翻修好嗎?
趙錦兒嘀咕道,“不對啊,奶都說了,若是年前翻修不好,就讓她們母女到咱家來過年的呀!”
云來客棧。
鳳凰鎮最好的客棧。
普通客房住一晚要一兩銀子,好點兒的二樓套房,得三五兩。
再加上吃食,一天花個十來兩銀子很正常。
秦慕修犀銳的雙目微微瞇起,在客棧門口看到一輛很氣派的馬車。
車頭掛著大紅燈籠,燈籠上很明顯的一個“邱”字。
沒記錯的話,秦二云夫婦在平安郡上做工的那戶人家,就是姓邱。
“咱們要不要去跟二姑說,就到咱家過年,讓她們別花這個冤枉錢了,跟著咱驢車一起回家吧?”
趙錦兒說話間,秦二云卻獨自從里面走出來了。
趙錦兒還以為她是出來買吃食或者干什么,沒想到她徑直走到不遠處的一輛牛車邊,交了一塊銅板,坐上牛車走了。
牛車的方向,正是她婆家大崗村的方向。
趙錦兒目瞪口呆,“二姑這是……回家了?留下詩詩一個人住這么貴的客棧?”
這操作,她實在是不懂。
就在這時,客棧二樓最東邊的一扇窗戶打開,章詩詩涂了脂粉的年輕臉龐從里面露出來。
趙錦兒睜大雙眼,“阿修,快看,詩詩,是詩詩!”
秦慕修還是沒說話。
二樓最東邊,是天字第一號貴賓間,住一晚,要十兩銀子。
章詩詩將頭探出來,慵懶的伸了個懶腰。
就在她雙臂展開之際,一雙手從她背后伸出,將她緊緊環住。
緊接著,一個豐神俊朗的男人將頭歪在她耳畔,輕輕吻了吻她的耳垂。
章詩詩觸癢,咯咯直笑,“別鬧。”
而那男人頭戴金冠,額上勒著一塊水汪汪的碧色鵝蛋玉,約莫二十七八歲,一看就是富貴人家的公子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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